您好,欢迎访问这里是瑞芙特(上海)有限公司官网!

优质环保原料

更环保更安全

施工保障

流程严谨、匠心工艺

使用年限10-20年

高出平均寿命30%

全国咨询热线

400-807-9855

-瑞芙特
您的位置:主页 > 新闻动态 > 行业新闻 >

新闻动态

联系我们

上海办公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浙桥路277号碧云国际2818-2819室

北京办公地址: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君安国际905室

咨询热线:

400-807-9855

021-51923958

金属屋面防水修缮工程质量验收的一般规定

发布时间:2024-08-07 09:55人气:

金属屋面防水修缮工程施工完成后,应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,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

1

防水修缮工程完工后,施工单位应与业主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;

 

2

金属屋面防水修缮工程应按照屋面面积每1000㎡为一个检验批,不足1000㎡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;

 

3

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,应在隐蔽前进行验收。防水修缮工程完毕后,防水层防水性能检测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;

 

4

完工后防水层不得有油污、杂物、渗漏和积水现象;

 

5

细部节点的构造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;

 

6

涂膜防水层应无裂纹、流淌、皱褶、鼓泡、剥离和增强胎体外露现象;

 

7

防水卷材应铺设平整、固定牢固,不得有褶皱、翘边等现象,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,节点部位应密封严密;

 

8

当采用新工艺、新材料时,应提供相应的技术、质量参数,且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。

推荐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