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值税税率调整通知
尊敬的客户:
根据国家税务政策调整,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现行的16%调整到13%,建筑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由现行的10%调整到9%的规定,故4月1日起我司开票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。因以上政策的变动,请各位客户配合以下事宜:
1、在4月1日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,若已支付货款或工程款且已经实际发生的业务我司仍按原税率开具16%或10%的增值税发票;
2、在4月1日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,若因贵司原因没有及时安排支付货款或工程款的,实际也未出货的,在4月1日及以后才实际发生的业务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具13%或9%税务发票,由此产生的税率差价我司不承担。
3、在4月1日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,已付预付款但未实际发货的,只能按实际形成销售的时间,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具13%或9%税率的发票,由此产生的税率差价我司不承担。
顺祝商祺!
瑞芙特新型建材(上海)有限公司
上海瑞芙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2019年3月22日